基层各单位:
2010年7月28日上午,我市栖霞区迈皋桥地区丙烯管线发生泄露,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,遇明火发生爆燃,造成大面积破坏,据初步统计,已死亡13人,入院治疗超过百人。为了深刻吸取教训,举一反三,切实加强校园安全工作,根据国办发明电(2010)21号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》和关安委[2010]5号《关于立即组织安全生产“拉网式”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》的精神,区教育局决定,立即在全系统深入细致的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时间安排:
7月30日——8月20日
二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组织及要求:
1、各单位要针对当前学校安全工作,组织学校相关人员立即行动,认真开展一次以校园内的教学设施、活动设施、食堂卫生、用电安全、消防安全、化学危险品、在建工程为重点的安全隐患大排查。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,亲自组织,坚决防止排查工作搞形式、走过场,确保排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。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到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整改,不留后患,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做到人员、资金、时间、预案、目标的的五落实,要加强监控,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2、各单位要坚持做到24小时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,密切关注天气情况,认真做好高温时期的值班工作,继续落实好《下关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0年暑期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》和《关于做好全区教育系统防讯工作的通知》的精神,确保学校财产及师生人身安全。
3、各单位要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,并与8月20日前报区教育局办公室(邮箱:wxh741211@126.com)。
附件:1、
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.doc
2、
关安委(2010)5号《关于立即组织安全生产“拉网式”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.doc
下关区教育局
二O一O年八月二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