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教育局通过“教育一线通”发布教育培训引导信息
来源: 作者: 录入:李悦 发布时间:2010-6-17 17:01:09
第一期信息已经于6月4日14:14发出,内容为“市教育局提醒:开展社会培训必须持有《办学许可证》,办学机构必须亮证办学。家长给学生报各类培训班时,务必查验其《办学许可证》原件,并索要和核对有关票据,以防利益受损时难以维权”。